西梁所遗址位于温县城北2公里处的温泉镇西梁所村西北500米处的岗地上。遗址东西长300米,南北宽250米,总面积约7.5万平方米。文化层夺取约1--2米。60年代初多次调查并彩集,以后又多次发掘 ,证明该遗址分仰韶文化、龙山文化、二里头文化、早商文化等类型。大量的红胎磨光陶片上多施黑褐彩;器形有罐、钵等;纹饰有网状纹、几何纹、睫毛纹等,部分上施有白衣,为仰韶文化时期遗物。出土的磨光黑陶片上多施方格纹、绳纹等;器形有鼎、鬲、盆等,为龙山文化时期遗物。出土的黑胎、灰胎陶片上多施绳纹;器形有大口尊等,为二里头文化类型遗物。另外还发现有早商文化时期的灰胎夹砂陶片。
1963年6月,公布为河南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