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艺术中心位于新区湘江路与滨河路交叉口,建设用地83.3亩,建筑面积2.2万平方米,投资1亿元,是一座集综合性、公益性于一体的社会文化设施,具备音乐厅、歌剧院、群艺馆三大主要功能以及影视中心等辅助功能。其中,歌剧院可容纳1611人,满足演出大型歌舞、戏曲、话剧和交响乐及各种综合节目的需求;多功能剧场座位600个,主要以话剧、剧目排练、产品展示为主;群艺馆主要满足艺术活动和艺术培训。市艺术中心设计方案以其阴阳文化对立、和谐的设计理念,充分体现了淇河独特的文化底蕴。
基于对鹤壁文化及艺术的理解,基于“艺术中心”的建筑特质,鹤壁政府及人民则提出:建筑形象要体现出鹤壁最灿烂、最有影响力的文化艺术形象。因此,艺术中心施工方采用位于淇河上游的天然太极图来演绎其建筑形象,着重体现阴阳文化的对立统一、体现“负阴而抱阳,冲气以为和”的“和谐”设计理念、体现淇河的文化底蕴。并不追求在形体上和太极图完全统一,取其意而兼顾其形,达到神似的目的。建筑本身由三部分组成,分别为歌剧院、多功能小剧场和群众艺术馆,把群众艺术馆作为淇河的演绎,负阴抱阳,生动和谐,自然天成。